土地确权不一定由本人签字,还可以委托家庭成员签字。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先查清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状况,由发包方指界人按现有承包合同登记的四至和面积预留出相应的土地,进行指界登记并汇总备案,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一、林地确权纠纷相关政策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个人承包的荒山,本次不予确认登记证。没有林权证书的,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等待取得林权证书。对于退耕还林权如何确认,退耕还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土地确权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财政部,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符合规定的,给与登记造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如何操作?
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公布承包方案;个人以家庭为单位作为承包主体进行承包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由登记机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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