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承担以下的责任:
(1)、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2)、民事赔偿责任。因犯罪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要以其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一、惩治校园暴力的法律依据
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要这种暴力行为后果达到一定事实程度,触及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属于符合刑法免责的规定。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相关规定可以看出,青少年如有犯罪行为,并非一概不负责任,这就能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定要遵守法律,否则就会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犯罪也有宽容从轻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诸多法律规定旨在要求教育管理者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要谨防暴力行为,广大教师也不能对学生做出暴力行为,倡导与校园暴力犯罪的行为斗争,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满十三岁杀人判刑标准是什么
未满十三岁杀人判刑标准:
1、未满十三岁杀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父母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十六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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