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先找主债务人,还要看担保的性质。担保按性质,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银行抵押的担保责任
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怎样规定
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2、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4、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
三、个人可否为他人债务担保吗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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