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一定要获利才判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尽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并不必然以行为者实际获取利益作为必要条件,但是若情节恶劣或者影响甚大,亦将被判定为有罪。此条款明确指出,任何人在明知他人已经开始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之时,仍依然为其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援,或者是其他形式的协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行为者并未直接从犯罪活动中获得任何经济收益,也同样可能会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一定被判实刑吗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触犯帮信罪行的公民都将面临实刑判决。若符合下列法律条件,罪犯仍可申请缓刑。
然而,关于缓刑的申请,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考虑和申请。按照我国《刑法》对于缓刑制度的明确规定,若罪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被法院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者,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非必须以行为人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作为必要条件。仅当该类行为情节较为恶劣或者对社会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换言之,即使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选择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或予以协助,且并未索取任何经济回报,其亦可能因其所扮演的角色而面临刑事追究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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