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时疏忽,借条中大小写金额竟相差72万元,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借款人写错的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将大写的捌万误写成捌拾万。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太仓一市民沈某曾多次向本案的原告王某借款。2009年年初,沈某又向王某借款并出具借条,但借条中的金额大写为捌拾万元,小写为80000元。后原告王某诉至法院,并主张该笔借款为80万元,沈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稀里糊涂地竟将大写的捌万写成捌拾万,真是有口难辩。
太仓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尽管在借条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小写金额出错的可能性较大,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并且证人证言、原被告的通话录音中均反映出实际借款为8万元,因此查明该笔借款金额为8万元并依法作出判决。
全文3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