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房东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一、店铺拆迁,租客有补偿吗?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百失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被政府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而承租人的损失又客观存在。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知情况、剩余租赁期限以及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酌定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可分为出租人违约和出租人违约两种情况,需要分别处理:
1、出租人违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出租人后悔不出租房屋,或者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拒绝解除合同,要求继续租赁;如果被迫退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应赔偿承租人的实际损失,包括装修折旧、可能的收入损失等,但这些都需要证明。如果出租人拒绝维修,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2、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延期支付租金。根据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继续支付租金,甚至终止租赁合同。第二,承租人提前退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并继续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未能履行终止合同的程序,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支付租金。例如,如果一家购物中心的租户直接搬走,没有履行终止合同的程序,即使租户不使用房屋,他仍然需要支付由此产生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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