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农村老家,如果老人因病或意外去世,名下的房子将由家人继承。他们中很少有人在继承房屋后到房管所办理房产过户。那么,房屋拆迁后,像这种没有直接继承权的房屋,我们能要求拆迁款吗?拆迁如何补偿?(一)房屋继承后的拆迁如何补偿?
在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也就是说,房屋转让必须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父母死亡,则房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子女在场,父母去世后,他们将自然继承房屋所有权。它们也可以不经登记而生效。
即使是未经登记的拆迁,拆迁部门对被拆迁人的认定也将以子女为依据。也就是说,继承人作为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包括签订补偿协议和领取补偿金。具体拆迁款与开发商协商。房屋所有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
2。继承人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三。签发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一级继承人应持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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