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连续两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限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限期终止的劳动合同通过协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应视为雇主和雇员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非正式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用?事实上,正式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式办公空间。正式员工
3。法定程序,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正常运营的业务
因此,如果该公司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上述条件,则该公司为非正式公司。此外,如果公司未能办理法律手续,以欺诈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但是,即使公司不正常,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被视为无效,但员工可以要求支付以下费用:
1。劳动报酬。根据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给予相应的报酬
2,经济补偿。根据规定,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每工作满一年,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员工月薪高于公司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员工平均月薪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发放
3。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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