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当防卫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是行为人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制止不法侵害,从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不法侵害是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的限度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致成轻伤应怎么处理
正当防卫致成轻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在一定限度内不用负刑事责任,致人受伤要负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医药费。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不必要的限度损害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并列的,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是防卫过当。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虽然造成重大损害,但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都不能以防卫过当论处。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如下:
1.危险的来源不同。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4.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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