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要求:
1、离婚必须是因为双方的自愿离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表达一致,这是完全真实的。
2、双方已适当处理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离婚协议必须承担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分割,如何清偿共同债务;
3、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进行适当处理,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
4、不得违反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批准和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2)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3)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4)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5)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上述情形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办理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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