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网上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贷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该账户的实际支配权以来,;(五)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时。
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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