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处房产两个宅基地如何办理拆迁补偿
一处房产两个宅基地办理拆迁补偿的方式是一户两宅基地是不合规的,只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补偿。一户拆除一块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
1.现金补贴。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格和集体住房补贴价格。一户两宅的,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格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最低标准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宅基地补偿价格按照法律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违法宅基地不能享受;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贴房屋,多余的房屋也一起计算房屋面积,给予房屋补贴。在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得到几层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同一区域应按最低面积拆除一个或一个标准。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还将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3.自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民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这主要是针对通过合法买卖或继承产生的一户两宅或一户多宅。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首先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即农村宅基地并不归属于个人,其是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因而属于国家所有,无法办理公证。
其次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宅基地之上合法建设的住宅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就宅基地之上的住宅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房屋住宅。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给谁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给村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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