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那么,当消费者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呢?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
1、自愿协商和解
协商解决,即在自愿、互谅的前提下,通过对话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
2、请求损害赔偿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2)对因经营者故意拖延导致的财产损失,消费者有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
(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监督举报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4、其他途径
(1)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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