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深圳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5个月共计750元。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据了解,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发生中暑,劳动者认为是职业性中暑的,可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办理职业病诊断。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既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还综合考虑职业史、作业环境的气温、湿度及劳动强度等。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单位不给高温补贴怎么办?
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妨多留个心眼,对于高温补贴、加班费等项目,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作为工资的具体构成,一旦企业不发,则有据可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项目必须包括高温补贴,一旦企业不发放,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补贴与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高温补贴可以作为补贴的一项。在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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