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不算立案。只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通知书才能立案。因此,诉前调解不算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清楚的基础上,审理民事案件,区分是非,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中心是法院的一种处分体吗
诉前调解中心是法院的部门。正常区县级法院的立案庭都设有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中心是积极开展预防机制的一个的工作窗口,当有诉讼发生的时候,在没有正式进行起诉立案的时候,进行双方的调解工作,能够促成双方放弃诉讼,达成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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