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
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关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学界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定论。关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根据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为三种:公法性质说,私法性质说,公私兼有的社会法性质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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