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4、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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