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时财产分割处理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中离婚一方有癌症怎么分割财产
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在分割上不会对半分割,会有所倾斜,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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