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欠债父母是否应当协助还款
儿子欠下债务父母一般不需要偿还。
但是如果是下列两种情况的,则儿子欠的债需要父母来偿还:
1.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欠下的合理债务需要由父母偿还。
2.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欠债起诉多长时间开庭
欠债起诉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遇到体术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偿还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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