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系统呆了23年的杨-斌,45岁辞职转行后却无从申请律师实习资格证,需要自证清白的“自14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成了“绊脚石”。出生湖南湘潭的杨-斌,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昨日正式起诉律协,她要搬开这块“绊脚石”。
她的遭遇
行政壁垒下她需要多方辗转自证清白
今年3月24日,是杨-斌在广州市检察院的最后一天。4个月后,因为复杂的“无犯罪记录”,她将广州市律协告上了法庭。目前,杨-斌的官司还只是递交了材料,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广州市律协对此没做出任何回应。记者昨日下午电话采访,律协工作人员匆匆说了一句“不方便”便挂断了电话。
按广州市律协的要求,要在广州申请律师实习资格,就要办理“14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而这一流程将相当复杂。
出生湘潭的杨-斌,一共迁过四次户口:14岁到18岁的户籍地在湘潭;18岁到22岁,户口迁到重庆大学;22岁到34岁户口在广州花都;此后一年,户口落在广州市检察院集体户口上;35岁后户口迁到广州黄花岗派出所。这就需要到五个派出所开具五个年龄段的无犯罪记录。而麻烦的还不是辗转奔波自证清白。
“当年的户籍登记是纸质的,如果我要回湘潭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可能还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提供户籍迁移出去的证明,重庆可能也是同样如此,最后我就要陷入循环论证。”电话里,杨-斌无可奈何。在此之前,杨-斌到目前户籍所在地的黄花岗派出所办理了证明,但只能是35岁以后的“无犯罪记录”。在杨-斌眼中,广州市律协的规定属于明显不合理的行政壁垒,还是“管得太死,手段太落后”。
她的诉求
推动规范公安机关无犯罪证明内容
杨-斌的起诉理由主要是三点,首先自己已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满足许可条件,大学毕业后在检查监管部门工作23年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其次,公民没有义务自证无罪。有没有犯罪记录是需审查机关调查核实的工作。“原告只需向审查机关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即可。”第三点,政府机关应当转变行政职能观念,做“服务型”政府,而不是要求公民做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荒唐事。
杨-斌希望通过打官司推动两件事:一是在律师申请执业时,以递交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代替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是规范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证明内容。
杨-斌向媒体透露,目前全国户籍系统均已联网,查询一个公民是否有犯罪前科,从技术上早已实现跨地域查询,“一是公安人员内网一查便可获知,二是律协可每年批量将律师名单统一交给公安查询,也可以本人声明或宣誓无犯罪记录来定。”
在体制内呆了23年,在遭遇最初的麻烦事时,同行向她推荐过最简便的方法:找熟人找朋友。但杨-斌觉得应该堂堂正正按照程序来办。在微信朋友圈里,杨-斌发了一条段子调侃:资深律师可直接做二级、三级检察官,资深法官检察官只能先做实习律师,都是法律专业人士,都通过司法统一考试,都是职业共同体,道理何在?
救助女囚后成明星检察官
2005年,杨-斌出庭公诉一起母亲溺婴案,当庭为溺婴妈妈向法官求情。以公诉人身份指控犯罪的同时为被告人求情,杨-斌此举引发媒体热议。此后数年间,杨-斌一直探望、帮助当事人。到2010年当事人出狱后,登门跪谢将她送进监狱、又尽力挽救她的女检察官杨-斌,媒体报道后,杨-斌就此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明星检察官。
今年3月24日,杨-斌正式辞职。在辞职后,杨-斌主要是做两件事,一是到律师所实习,协助办理案子,另外就是忙着自己的“天祥关爱计划”公益事业,这也是广东省内首个专为刑事案受害者设立的救助组织,力促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谅解和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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