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执行的强制措施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取保候审是否算有案底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件,但判决会留下案件。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也会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也会记录在档案中。由于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此时无法判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不能定罪处罚,也不会有案件记录。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刑事案件用不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不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刑事案件不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三、受到传唤可否行使书面传唤
书面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拘传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从拘传到逮捕,强制力由弱到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