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有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必要的印刷设备的单位申请承印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二、办理材料
1、1、原辅材料或半成品是来(进)料加工、进口的提供;2、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原辅材料或半成品是来(进)料加工、进口的需提供。
1、1、制成品是两样或以上的需要提供。2、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制成品是两样或以上的需要提供。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涉及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的,要同时报送本项材料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涉及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的,要同时报送本项材料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涉及承印境外宗教用品的,要同时报送本项材料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涉及承印以外国领导人肖像为内容的扑克牌的,要报送本项材料
1、涉及承印境外注册商标标识的,申请人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保存其复印件,并在印制委托书保证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2、涉及承印境外注册商标标识的,要同时报送本项材料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第一次申请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应出具。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第一次申请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应出具。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第一次申请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应出具。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
1.需申请人签章。2.填写一式四联印制表格。
一、需申请人签章。二、申请报告要求:1、标题:关于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申请报告。2、内容:承印单位名称、经营场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传真、移动电话);境外委托单位名称、地址;详细载明申请加工的产品名称、来源、数量、使用范围;委托方是否按规定提供了所需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印件的内容介绍。
1、1、原辅材料或半成品是来(进)料加工、进口的需提供;2、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原辅材料或半成品是来(进)料加工、进口的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及补正所需材料。
4.审查:负责审批的业务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在《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来(进)料加工备案表》签发意见及加盖公章,不予通过的,将资料退回申请人。
5.取证:申请人到取证区领取审批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我省印刷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我省印刷业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3年)
第四点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备案程序:印刷业经营者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在印刷前,要按照《关于我省印刷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管理的实施意见》,向地级以上市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要出具境外委印单位的.印制委托书,委、承印双方签订的印刷合同书和印刷品清单。涉及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的,要同时报送省和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样品;涉及承印境外宗教用品的,要同时报送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承印以外国领导人肖像为内容的扑克牌的,要报送样品;涉及承印境外注册商标标识的,申请人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保存其复印件,并在印制委托书保证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第一次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还要报送《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地图类印刷品、以外国领导人肖像为内容的扑克牌样品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出版行政部门要当场受理,填写《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来(进)料加工备案表》,加盖备案专用章,予以备案。备案表应保存两年。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指明,要求申请人补正。有特别原因不能当场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告知申请人理由和办理的时间。申请人在备案后,方可承印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复出口,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内销,要按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转内销的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需配套进口境外出版物半成品或者成品一并出口的,其配套进口的境外出版物半成品或者成品按照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印刷业经营者办理上述备案手续,必须对其提交的各种材料所反映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境外委印单位的印制委托书和合同书、《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来(进)料加工备案表》、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和境外宗教用品的批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两年,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2001年)
第二十九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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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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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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