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黑名单可以要孩子抚养权。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父亲或者母亲双方是可以就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商讨的,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则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抚养。如果协商不成要进起诉的,两岁以下的婴幼儿,通常是交给母亲进行抚养,除非母亲没有抚养的能力,或者是不适合抚养子女,比如母亲有吸毒和服刑的情况等等。
法院黑名单有什么坏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上法院失信黑名单的具体影响包括: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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