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合同续签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届满前的最后三个月内,向所在社区的业委会发出续签申请,并附上详细的续约合同草案以供参考;
其次,业委会在收到物业公司的续约请求之后的第30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决定与现有物业服务企业维持合作关系进行深入讨论和投票表决;
再次,确认业主大会中多数业主赞成续约后,业委会需向全体业主提交物业服务协议的草案文本,以便于业主大会进行审议(或者在公示后收集业主们的反馈意见);最后,当物业服务协议经过业主大会的充分审议并获得通过后,业委会将正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事宜。在完成签约手续后,物业公司需要将一份协议原件递交给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物业合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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