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合约的具体内容应遵循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通常涵盖如下各项关键性的条款内容:
(一)明确各方当事人的准确姓名或法人简称以及其详细的住址;
(二)确立及描述合约内容的核心要素——标的;
(三)明确定义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数量;
(四)阐述及描述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
(五)明确和商定销售价格或服务费用;
(六)签订并确认各当事人履行合约义务的时间节点、地点以及执行方式;
(七)约定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设立有效的争议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全文3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