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的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等。律师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一、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二、律师什么时间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即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委托律师后就可以到看守所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三、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程序
1.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明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时间;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2.人民检察院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决定不派员在场的,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明。受委托的律师凭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会见证明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派员陪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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