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解除劳动合同再继续找工作吗
时间:2023-07-28 14:51:35 2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劳动者还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能重新找工作,但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原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允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找工作

劳动者可以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找工作,但不可以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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