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变成“空租房”,有悖制度设计初衷,政策善意被消解,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要想使公租房“物尽其用”,减少甚至杜绝“空置率”,说到底,要从程序简化着手,实现供需对接,让人文关怀嵌入保障落地的过程中。其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摸查各地公租房闲置情况
2、需要简化手续,省略掉一些没有必要的证件,如计生证
3、压缩审批流程,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同步公示
4、增加惩罚措施,对于那些作假者决不能手软。
一、离婚女人能申请公租房吗
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离婚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各地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同,有的地区对于离异单身人士申请有时间限制,例如福州规定离异不满2年不能申请A、B类住房保障,合肥规定单身人士满35周岁可申请公租房等等。具体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可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二、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关系,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就可以。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需要营业执照就能申请。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如下:
1、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的表现形式有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其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2、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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