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的探视权离婚时法院的判决: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法院会延长探望时间,或增加探望次数。
一、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首先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作出判决。
若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后,抚养一方仍不让探视孩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
二、男方不探视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是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女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三、探视权诉讼怎么办?
探视权诉讼的提起: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因对方拒不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自己与孩子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以及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原告缴纳诉讼费,法院会通知双方到时候准时到庭。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