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的探视权由夫妻双方协商行使方式即可,不需要申请,如果对方不让探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孩子。
探视权如何行使由双方自行协商,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行使时间以及方式等问题。
小孩探视权能否放弃?
小孩探视权不能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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