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四)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一)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三)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二、养老保险交15年后每月拿多少钱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参保人员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本人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相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按规定计算指数的年限。
新人(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中人(199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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