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申请低保的条件为:1、申请人必须是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申请人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申请人属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等。申请人可以持相关材料通过社区向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如果没有社区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
城镇户口申请低保的流程
城镇户口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入户调查访问。
3.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申报表。
4.居委会核查并组织审批材料进行社区评议。
5.审批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将审批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6.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报送区民政局进行联合审批。
7.审批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8.银行开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9.按低保政策与居委会签订社区管理协议。
10.由居委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依照我国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低保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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