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出让意味着通过挂牌招标方式进行抢拍出售。土地挂牌的程序步骤有以下七点,分别是:
1、挂牌公告发布。具体出让地的信息、挂牌时间限制和地点;
2、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且出示挂牌文件;
3、竞买申请的受理。申请人准备资料,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竞买保障金;
4、审查竞买人的资格。对竞买人的诚信记录和开发资质进行审查;
5、挂牌、揭牌。在交易所进行挂牌竞买人信息公布以及报价信息即使更新,截止日期确定竟买人并且支付定金;
6、公布竞买结果;
7、双方签署出让合同。签署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挂牌出让的优点:
挂牌出让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
一是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
二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
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