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变更是否属于土地权转让
股权变更不是土地权转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权利,股东转让股权才需要变更股权。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单。
3、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4、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5、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权利。
股东转让股权的,才要办理股权变更。
而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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