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处于哺乳期,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则上抚养权归子女的母亲。
但是如果女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以及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
哺乳期孩子能判给女方抚养吗
哺乳期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的。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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