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法官掌握或者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号从而得知银行是否有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怎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刚开始,通过百-度是不能直接查询的。可是后来百-度与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的官网的数据对接了。通过百-度就可以完成及搜及得了。如下图,输入关键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名单”等就可以了。这时,你就可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机构等就可以查询了。如下图。马上就有结果了。方法二:官网查询输入最高人民法院,如下图所示,在搜索结果中,认准官方网站,点击进入。这时,在页面的右上角就有进入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得入口了。如下图所示。点击进入。接下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记录了。这时,你就可以通过名字,身份证,名称等信息查询呢。特别是有的企业就可以直接输入名字查询了。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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