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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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衡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衡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