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三种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包括民间借贷筹资、通过骗贷手段融资和不当使用融资。其中,民间借贷筹资可能会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泥潭;通过骗贷手段融资会面临不正当手段本身近似饮鸩止渴的风险;不当使用融资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整个企业就会摧枯拉朽般地倒掉。因此,民营企业应尽量避免这些融资方式。
以下这些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应尽量避免:1.民间借贷筹资。这可以说是民营企业发展中融资方案的首选。它以高息吸引借款以解资金的燃眉之急。但是,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法律界定,所以很容易使这种筹资方式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泥潭。前几年,河北孙大午案就是一个典型。2.通过骗贷手段融资。编制虚假信息和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保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银行的贷款。可想而知,不正当手段本身近似饮鸩止渴,在行为之初就已经伏下隐患。一旦涉及诉讼,只要银行动用司法措施主张权利,企业立马陷入困境。3.不当使用融资。比如盲目进行虚拟的扩张,或者对企业进行赌博性的投资,用借来的钱形成的资产作为抵押进行再融资。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链断裂,整个企业就会摧枯拉朽般地倒掉。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的 融 资 风 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资金损失。根据我国《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个人或单位,以非法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经济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特点是非法性、公开性、高利性和欺骗性。首先,非法性指的是这种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属于非法行为。其次,公开性指的是这种行为是公开进行的,即在网络上或者现实生活中公开宣传,吸收公众存款。再次,高利性指的是这种行为往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最后,欺骗性指的是这种行为往往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如虚构项目、虚假宣传等,使投资者相信其具有投资价值。
根据我国《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
1. 刑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触犯《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从而导致刑事责任,如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2. 民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可能导致投资者与银行之间的民事纠纷,如利息支付、本金返还等。
3. 行政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可能受到行政责任的追究,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4. 信用记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使个人在未来的信用活动中受到限制。
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融资风险不容忽视,投资者应当谨慎对待,避免损失。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行为的发生。
这段话强调了民营企业应尽量避免非法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筹资、骗贷手段融资和不当使用融资。这些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和法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信用记录等风险的追究。因此,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应当谨慎对待这些融资方式,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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