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与员工有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该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
2、如果双方已没有存续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也就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这时候社保处于断缴状态,很多待遇都无法享受,建议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交职工社保。
一、员工辞工当月公司给交社保吗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二、停薪留职社保怎么办
停薪留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保险由个人交纳,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单位可以据此停交保险。若停薪留职后后,员工找到新单位,可以将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单位处,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以及准备相关材料:
a.职工所在单位的的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c.相关核准执业证件;
d.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如果没有约定,单位继续承担法律规定承担的部分;
3、如果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 , 期间计算工龄。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因此大部分企业是不帮交社保的,需要职工自己缴纳。
三、社保中断后如何处理?
对于流动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因工作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较大,社保中断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用人单位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参保人可以选择重新就业后在单位参保,如果没有及时做好衔接,就有可能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况。或者,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个人参保,以保持参保缴费的连续性。当再就业在单位参保时,参保人到地税局办理个人停保后就可以在单位参保了。如果不办理停保造成重复参保的,到最后享受养老金待遇时还是要按政策规定把重复的一边缴费年限清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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