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是受胁迫与精神病人结婚的,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如果当事人婚前不知对方患有精神病,可以此主张撤销婚姻。没有上述情况的,需要与精神病人以及其他监护人进行协商,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精神病可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都有什么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如下:
1、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起诉法院离婚,需要检查精神病配偶在离婚过程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的,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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