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在某家眼镜店已经选择并购买了眼镜,然而在眼镜尚未交付给您之前,您突然意识到这副眼镜并非您真正所需,那么此时您通常依然具备取消订单的机会。
然而,请注意,这其中可能存在一些期限上的限制因素,比如眼镜店所制定的有关退换货的政策等。
为了避免错失退换货的最佳时段,我们建议您趁早与眼镜店方面取得联系,详细咨询相关事宜。
关于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商家采取了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多元化的销售渠道来推广其产品;
其次,若您在收到商品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决定退货,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解释;
最后,如果该商品并不属于根据其性质或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确认的不宜退货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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