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包括:1. 购买失业保险,社保中一般包含失业保险;2. 非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3. 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劳动者,在失业2个月内到相关单位申领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有三个条件。第一劳动者按照法规规定购买了事业保险,社保中一般包含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为以及劳动者本人按照义务履行了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第二,劳动者非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劳动者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可在失业2个月内到相关单位申领失业金。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劳动者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一、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二、标准:个人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可与本次新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合并计算,但累计总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目前,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南、市北、李沧、城阳、崂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是每人每月1337元,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是每人每月1211元;个人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月为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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