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
1、行为人构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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