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失业保险费应缴金额,应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范围。例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所得。根据国外有关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其次为费率,即缴费人按规定缴费基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自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实行固定费率征收失业保险费,也是国际通行的失业保险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而个人的支付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其构成和计算方法确认。指在一定期限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个人工资是指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在确定支付基数时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各地可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工资总额和各单位工资的支付基数。例如,您可以以上一年度的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将其平均分摊到本年度的每个月,每月按相同的金额收取;收款金额可根据上月单位工资总额的实际金额确定;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收付机构可以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支付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与本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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