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用,若果协商起不到作用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解决抚养孩子所需的相关费用。
2.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以子女代理的身份进行起诉,而且法院也要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区域。
追索子女抚养费应怎样提供证据
当事人在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时需要法院提供如下基本证据:
1、与被抚养子女存在直接抚养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
2、自己及对方的收入证明。提供这些证明是为了让法官在日后开庭审理时了解双方经济状况,便于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对方应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如果自己有固定收入,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收入状况的证明。
3、被抚养子女的日常实际生活开销。主要包括:离婚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的发票。如果有些开销无法取得发票,就要想办法证明子女还有其它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开销,并取得相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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