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既定协议的约定准时交付房屋,则将被认定为延期交付行为。开发商有义务根据签订的购房协议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开发商存在延期交付情况时,在业主进行催告之后,若其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时间段内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协议。在此基础上,业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协议,同时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房价款项、相关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则开发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