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否有义务帮丈夫还债:
1、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2、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
男方借高利贷离婚时妻子有没有义务偿还
男方借高利贷后离婚时妻子一般是没有义务偿还的。但如果该借贷用于双方共同生产、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清偿责任。并且该债务利息超出同期银行年利率的四倍的部分,应当认定为违法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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