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前报警警察处理过以后还可以再报警吗
之前报警警察处理过以后是否还可以再报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如果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可以二次报警;
2.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
3.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4.双方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二、报警会有记录吗
报警会有记录。
因为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需要留下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
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对前来报案的,都需要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笔录需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
报案人在报警时,提出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会据此制作证据材料清单,并且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
确认笔录和证据清单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案件被受理后,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回执,用作报案的证明。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后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
三、报警立案会影响政审吗
不一定,被公安局认定有盗窃行为,立案侦查了,录了口供,按了一些手印,没有任何处罚是不影响公务员政审的。一般公务员政审时看的是犯罪记录,就是触犯了刑法的,如果盗窃行为最终被定性为行政处处罚或不予处罚的话,是不影响公务员政审的。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可能会要求高些。但是,公安机关的网上是有记录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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