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遗嘱公证交费如下:房产五十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实收不到二百元的按二百元收取;五百万元的按0.25%收取;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的按0.2%收取;一千万元以上至二千万元的按0.15%收取;二千万元以上至五千万元的按0.1%收取;五千万元以上至一亿元的按0.05%收取。
房产遗嘱公证流程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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