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时间:2023-06-28 21:21:59 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出租房有大量蚂蚁可以退房吗

出租的房屋蚂蚁太多,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6、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区别

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承租人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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